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。
他右手牵着绳,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。
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,此时才抬头,看清她的面目,明显一愣。
她则脸色微沉,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。
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…不,该说是买钓男工具。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,得在此苦命地遛狗,也跟他脱不了关系。
对,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,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,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。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,迁怒功力更是一流,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。
“你好。”他很有礼地先开口。
好?她哪里好了?她困得很。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,却缺乏力气,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,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“狗”
“你是王雯君的朋友?”他问。
并不打算回复他的好奇,她又拉拉狗绳,才发现那只笨狗根本无视于她的指示,正跟另一只狗好生亲热。“…你的狗,公的母的?”
“母的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怪不得这只公狗等不及要来这公园,原来跟买牠的人一个样…发情无界线。
“喂!走、了。”
她的不高兴任谁都看得出,男人微感有趣。自初见面起,这位小姐对自己就隐约展现敌意;若他没记错,他们的对话明明不超过五句吧?
他不着痕迹地打量她。
深蓝色套头上衣,灰色棉裤,白色运动鞋…是比之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样子。第一次见到王雯君时,他惊奇竟有人穿那么高的高跟鞋遛狗。
其实博美狗体型小,运动量不大,不用天天带出门遛,只因他有晨跑的习惯,便理所当然的带狗来散步。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来,因此他并未让王雯君有越界亲近的机会,不过眼前这位小姐似无相同意图。
此时,她似已厌倦与狗缠斗,直接弯身把狗抱起,不顾牠的挣扎。
“看来你并不是个温柔的主人。”他打趣道。
她睨他一眼,口气冷淡:“基于监护人立场,我认为该禁止牠有任何不纯洁的异性交往。”
未料她会有此回答,他扬眉,忍不住低笑出声。“原来你才是牠的监护人,我以为是王雯君。”
他的话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,脸色倏地一沉。若在平时,她可能会祭出唇枪舌剑好好伺候他一番,但现在她委实太过疲累,因此什么话都懒得说,转身就走。
“小姐!”
又干嘛?她怒目回头。“敢问有何贵干?这位先生。”
他怀疑她说的是“先生”还是“闲人”她说得太快,但辨识起来似较像后者。“你牵绳上的铃铛掉了。”指向地上的金色小铃。
“多谢提醒。”她淡淡道:“为了报答你,就送你吧。我想若你拿来当项链应该相当适合。”
啊,真恶劣的回答。他挑高一边眉,很绅士的没破口大骂,只是目送她离去。瞄眼地上的铃铛,他已能百分之百确定她不喜欢自己。
不是他自夸,从小他就是人见人爱的类型,父母、师长、上司、同侪,无不喜欢他,这样莫名其妙被人厌恶还是头一遭。
到底为什么?他当然不知,不过这样的问题并不值得费时深思。
时间不早,差不多该准备回去了。牵狗走远,回想方才的对话,他竟感到有些好笑。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该会动怒,但可能是太少被人恶言相向,所以他才会没反应…或者该说是不知如何反应。
到底为什么呢?明知不值得费时深思,他却忍不住又想了起来;毕竟他实在不大习惯被人“讨厌”…这理由无聊透顶,却是事实。
也许下次见到她,可以亲口问问?
当然,前提是要有“下次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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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万万没想到“下次”竟就发生在短短一星期之后。